事关节后返岗返校,成都疾控最新提醒!
假期接近尾声
即将返岗、返校的朋友们
为了您和亲友的健康
请注意返程安全,及时主动报备
做好健康监测,积极配合防疫
以下防疫事项请牢记
返程途中 注意防护
主动报备 检测核酸
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天三检”。倡导进行“落地检”,所有跨省人员请主动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10月7日全市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朋友按所在街道(镇)、社区(村)、小区(院落)或工作单位通知,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节后返岗、返校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最新来(返)川人员要求,请关注四川疾控和健康成都官微,也可在“四川天府健康通”您的健康码上方关注最新滚动通知。
关注健康状况 做好健康监测
加强个人防护 积极配合防疫
近日,有人有意逃避隔离管控
私搭“高风险”人员返川
被立案!
市卫健委提醒市民:
疫情防控 法律红线不能踩!
10月3日,成都1名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苏某作为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不配合在绵阳江油卡口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两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换乘车辆,有意隐瞒和逃避集中隔离。
抵达成都后,未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落实集中隔离措施,自由外出前往农贸市场、水果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防疫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10月3日,广元市公安机关也查处了一起涉嫌违反疫情防控法律规定的案件。钟某某驾驶川A牌照依维柯客车有偿搭载12人从国内某中高风险地区返川,在广元某收费站路口,将搭载的其中8人放至路口附近后驶离,后被检查点人员发现,最终公安机关对钟某某展开立案调查。
什么是“四方责任”?
“四方责任”是指在疫情期间,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个人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时,要协助、配合、服从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有关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不依法履行“个人责任”
将面临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就包括,“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资料来源 | 蓉城政事
图文排版 | 阴美环
责任编辑 | 阴美环
校 对 | 谢阳铭 刘小兰